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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升级

创建时间:2023-02-22 14:40

 

施工资质升级

 

      近年来,取消三级、四级资质,最低等级变成二级,资质标准将迎来重大变革,在政策落地之前,依然按照原有资质标准执行。因为新的资质标准对升级的要求越来越多,很多企业都在做二升一的计划。

对于施工资质升级,不管是新的资质标准还是原始资质标准,重中之重考核的还是企业业绩。

 

一、施工资质升级流程

 

1、前期咨询,自查企业业绩和人员是否能够达标

2、开通系统启动申报,组卷

3、建委业绩发函确认真实

4、建委审批

5、公示公告

 

二、施工资质升级需要的业绩

 

(1)代表性工程合同(合同协议和专用条款)

(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核验单

(3)能反映真实施工情况的证明材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验收材料、过程验收资料、施工图纸等)

(3)工程中标通知书

(4)工程结算单(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需提供数额)注:上述五项均需彩扫

(5)北京业绩要求四库可查,外地业绩要求住建厅回函。

(6)项目经理的任命(本地项目二级建造师即可,外地项目需一级建造师)

(7)施工许可证.

 

三、资质升级业绩不予认定的原因

 

1、合同显示工期总日历天数与中标通知书显示工期不符,存疑,不予认定。

 

2、工程合同工期、计划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日期跨度较大,存疑,不予认定。

 

3、所有业绩竣工日期与验收日期为同一天,不合常规。

 

4、所有业绩中项目完工时间与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完全一致,且竣工验收时间刚好也在同一天,不符合国内项目施工常理和实情,存疑,不予认定。

 

5、中标通知书早于图纸设计时间。

 

6、业绩工程的合同无签订日期,无效合同。

 

7、业绩图纸的出图日期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不一致,存疑,不予认定。

 

8、业绩工程的设计图纸上的建设单位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表、合同上的建设单位不一致,不予认定。

 

9、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签字在施工图纸图签与竣工验收中不一致,存疑。

 

10、图纸中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与竣工报告中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一致,存疑,不予认定。

 

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均无记录,非有效业绩,不予认定。

 

12、业绩规模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不予认定。

 

13、业绩数量不达标。

 

14、建筑面积不足。

 

15、建筑面积与图纸总建筑面积不一致,存疑。

 

16、业绩未提交各层平面布置图,面积无法考核,不予认定。

 

17、业绩超注册专业范围,不予认定。

 

18、业绩为超资质承揽,不予认可。

 

19、业绩未体现特定指标,不予认定。

 

20、工程真实性存疑。

 

21、设计图纸出图专用章、建筑师个人执业印章不清晰,图纸存疑,不予认定。

 

22、工程承建单位非申报单位,不予认定。

 

23、所附图纸均不规范(非完整图纸),不予认定。

 

24、设计部分不予认定。

 

25、提供业绩中未提供图纸,无法反映考核指标,不予认定。

 

26、业绩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结论栏内容为同版复制,不予认定。

 

27、所有业绩中竣工验收报告里没有合同结算价款,存疑,不予认定。

 

28、业绩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无造价人员签章,存疑,不予认定。

 

29、业绩均未按要求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不予认定。

 

30、业绩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合同中均不显示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存疑,不予认定。

 

31、各项政府投资项目均未招标备案,存疑,不予认定。

 

32、业绩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为招标工程,但在施工合同中注明为非招标工程,前后矛盾,不予认定。

 

33、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期间变更增加层高手续依法合规,不予认定。

 

34、未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试运行证明。

 

35、业绩工程的审计报告存疑。

 

36、业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造价大小写不一致,存疑,不予认定。

 

37、所有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跨度从2009年到2016年,格式雷同,存疑,不予认定。

 

38、业绩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签字盖章不清晰。

 

39、代表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中的工程概况内容有误,存疑,不予认定。

 

40、结构类型与建筑设计说明不符,存疑,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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