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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代办需要准备的材料

创建时间:2023-04-07 10:17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代办需要准备的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申请表。(登录首都之窗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 填写完成单位信息后下载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并签章。)

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承诺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资格证明材料。(隶属于高等学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应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隶属关系证明。)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简历等。

5、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自申报前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单位与当前供职单位所在城市不一致的需提供原单位离职 证明;离职证明应含原单位联系人和固定电话,并加盖原单位公章;60 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

6、技术设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包括:(1)新设立单位需提供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2)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文件等办公场所证明;(3)主要设备发票复印件等技术设备证明材料;(4)单位有关技术、质量、财务、经营等管理制度;(5)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7、涉及名称、法人、地址变更的,合并分立改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1)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2)单位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等情况说明;(3)现持有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4)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需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他企业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制或股东变更等事项的决议。

资质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