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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资质代办所需材料
创建时间:2023-04-10 11:30
工程勘察资质代办所需材料
工程勘察资质的办理难度仅次于工程设计资质,隶属于北京市规委审批,要求的人员业绩也是难度非常大的,但是只要把改成勘察申报的所需代理准备充足,那么资质通过也是没问题的。
工程勘察资质需要哪些具体材料申报呢?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
- 企业社保情况承诺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主要勘察设备发票
- 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企业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 固定办公场所材料
-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 上一年度或当期的合法财务报告
- 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
-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劳动合同
(1)全程网办,无须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2)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提供的注册人员“初始注册表”或“变更注册表”需加盖审批部门印章;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申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有关证件印章为钢印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印章全称。
(3)企业申请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
(4)标准规定有个人业绩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个人业绩应为近5年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项目业绩。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和技术工人,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的有关要求,企业申报个人业绩时须在《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中的“完成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资质等级”栏目中加盖完成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印章,对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项目中所起作用、业绩完成单位、业绩完成时间、业绩规模情况进行核实。“证明人及电话”栏目应填写完成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证明人姓名、手机电话和单位办公室电话。